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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研究生教学检查与现场听课月报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27 15:40    浏览次数:    来源:

研字〔201769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意见》(教研﹝20145号)有关精神,更好地发挥课程学习在研究生培养中的作用,根据《365BET体育投注官网研究生教学管理规定》(校发﹝2017159号)、《365BET体育投注官网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教学管理的若干办法》(研字﹝201766号),学校实施研究生教学检查与现场听课月报制度。请各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1.组织教学检查和现场听课。各单位主管研究生教学工作的领导每月至少教学检查一次,至少现场听课一次。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月累计教学检查门次不低于本单位研究生月选课门次的20%5门次。

2.详细记录教学检查和现场听课情况。教学检查过程中,各单位应通过现场签到和拍摄教学现场照片或视频(清晰且包含学生抬头画面)等多种方式,详细记录研究生课堂出勤情况。现场听课要做好听课记录(听课记录表见附件1),对于听课过程发现的问题,各单位要与任课教师认真沟通,分析原因,督促教师改进教学,提出整改方案。

3.报送教学检查记录和现场听课材料。各单位应将每月教学检查记录与现场听课材料汇总(除附表2外,教学检查记录还应包含照片、视频、签到表等详细材料),于次月5日前报送研究生培养工作办公室。

研究生院对各单位提交的教学检查记录与现场听课材料进行复核,对所有研究生课程教学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检查结果在全校范围内通报,对于认定为教学事故的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17927